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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中医药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办法

首都医科大学中医药学院

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办法

报考条件

1.申请者须符合《首都医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的申请条件

2.申请者英语水平要求:

(1)申请者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TOEFL≥90分(IBT);

②新GRE≥305分;

③WSK(PETS 5)考试合格;

④大学英语六级CET6≥425分;

⑤国家英语专业四级(TEM-4)考试合格;

⑥IELTS≥6.0;

⑦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

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发表过SCI论文(如共同第一作者的,申请人必须是位于第一的作者)。

大学英语六级成绩7年内有效(2015年1月1日之后参加考试),其余英语成绩5年内有效(2017年1月1日之后参加考试)。

(2)申请者英语水平未达第(1)条的要求,可参加在我校报名的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组织的“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2023年3月考试,具体报名时间另行通知)。持此项英语成绩的考生只可申请参加我校2023年补充批次的招生考核。请考生注意:此项考试必须在我校参加报名,在外校报名考试获得的成绩将不予认可。

3.申请者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已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4.申请者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提交材料要求

考生将以下申请材料按统一格式提交至学院指定邮箱或将纸质材料交学院:

1.申请材料

(1)按《首都医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要求提交的材料;

(2)个人陈述。

(3)个人小视频。

2.格式要求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纸质版

电子版

备注

(1)《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登记表》

A4纸双面打印并签字


(2)身份证复印件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A4复印件1份



(4)硕士研究生在读证明及相关证明(应届生)

在读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的应届毕业硕士生的能体现学术/专业学位的在读证明


本校在读硕士研究生需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5)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往届生)

A4复印件各1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认证证书复印件)



(6)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

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应届生须学生档案所在部门盖章,往届生须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按学校要求的统一格式,需有档案所在部门联系人签字并盖红章

(7)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

须加盖所在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8)英语水平证明材料

CET-6、TOEFL、IELTS等的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SCI文章复印件



(9)硕士学位论文

应届生:学位论文摘要及研究进展

往届生:学位论文全文



(10)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

获奖证书、已取得的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参加课题、出版专著等)等复印件。



(11)专家推荐书2份(密封)

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按学校要求的统一格式,由专家亲自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名

(12)定向就业者证明材料

报考定向就业者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证明材料。


(13)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及个人陈述

不少于3000字,能全面反映个人特质。至少应包括:学习和科研经历、科研特长、突出能力等;硕士论文工作创新点描述;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学习科研计划,包括希望解决的科学问题和研究设想。A4纸打印并签名。


附个人未美颜生活近照1张,并附联系方式及微信号。

(14)小视频

时长1分钟以内,MP4格式,文件小于10M,能反映个人学习+生活+运动


文件务必小于10M,超过10M的文件请使用编辑软件减小像素

要求:

1、电子版材料

(1)电子版材料,除小视频外均要求PDF格式。

(2)文件名为:材料序号+姓名+材料名称(如:14+张三+小视频)。为避免文件接收失败,请将14种支撑材料分别做成13个PDF文件和MP4文件分别普通上传,不要以超大附件方式上传不要将14个文件压缩成一个文件包

(3)邮件名为:姓名+申请考核专业+身份证号后四位(如:张三+天然药物学+0517),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到接收邮箱过时视为放弃申请资格

4电子版材料不齐的,视为放弃申请资格。

2.纸质版材料,按上表顺序将材料标号、排序,在2022年11月18日12:00前邮寄亲自送到材料接收地址,以邮寄时间为准,过时视为放弃申请资格

3.材料接收要求

(1)电子版材料接收要求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8日12:00前

接收邮箱:tmedu@ccmu.edu.cn

(2)纸版材料接收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西头条10号,首都医科大学阶平楼255室(限顺丰快递或直接送达),电话:010-83911638,联系人:史老师。

4. 公布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办法网址:http://stcm.ccmu.edu.cn/index.htm首页—学院新闻—more

资格审查办法

申请者按规定时间将准备好的材料交学院,逾期、不完整者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学院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含3-5位副高及以上职称相关专业专家),根据申请者所提交的材料,对申请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按一定比例(原则不超过1:5)和择优推荐原则确定入围综合考核的申请者名单,并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学院网站公布。

资格审查包括:

1.思想政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身体健康,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学术成果:硕士至今至少有以下科研成果之一。有多项科研成果的申请者,根据《首都医科大学中医药学院申请考核材料审核评分细则》酌情加分。

(1)以第一作者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如共同第一作者的,申请人必须是位于第一的作者);

(2)主持或参与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3)授权或申请专利;

(4)出版专著;

(5)局级及以上科技奖励。

3.英语水平:语水平根据《首都医科大学中医药学院申请考核材料审核评分细则》进行评

4. 综合素质:本科/硕士阶段成绩、学术背景、发展潜力等根据《首都医科大学中医药学院申请考核材料审核评分细则》进行评

综合考核办法

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同时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综合考核方式:“笔试 + 面试”,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一)笔试考核(满分100分)

★时间:2022年12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形式:线上,笔试,闭卷,时间1-1.5小时

内容:①专业知识:根据各二级学科确定考试范围,主要考核考生基础理论、专业知识掌握程度、专业文献应用能力和科研思维能力;②专业外语:主要考核考生阅读和翻译外文文献的水平。③专业技能水平:根据报考导师研究方向确定专业技能水平考试范围,主要考核考生该研究方向需要掌握的专业技能水平。

合格线:60分。

参加笔试须提前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按线上复试要求,准备相应软、硬件复试条件。笔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原件,遵守考场规则

笔试合格者方具备面试资格。进入面试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5。进入面试的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布

(二)面试考核(满分100分)

★时间:2022年12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形式:线上,时间不少于20分钟/人。

由考核专家组通过面试答辩方式对考生逐一考核。考核专家组一般由5位博士生导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本领域专家不少于3名。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由同一面试答辩专家小组进行考核。面试答辩全程录音录像。

内容:①专业基本知识:根据各二级学科确定考试范围,主要考核考生基础理论、专业知识掌握程度;②专业外语:主要考核考生听力、阅读和翻译外文文献的水平;③专业技能水平:根据报考导师研究方向确定专业技能水平考试范围,主要考核考生该研究方向需要掌握的专业技能水平。综合素质问答。

申请者需准备汇报PPT,时长不少于10分钟,内容应包括:中英文个人简介、学习和科研经历、科研特长、突出能力等;硕士论文工作创新点描述;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学习科研计划等内容。

合格线:60分。

要求:参加面试须按线上复试要求,准备相应软、硬件复试条件。面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原件,遵守考场规则。考生需于答辩前一天将答辩PPT发到指定邮箱tmedu@ccmu.edu.cn中。

、拟录取

1.综合考核总成绩(拟录取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200分,合格线为120分。各单项考核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考核总成绩都合格者方具有拟录取资格。

2.学院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3.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5天。考生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向学院或研究生院提出申诉。

4.公示结束后,学院将拟录取名单和考核相关表格及材料上报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上统一公示拟录取博士生名单,并经调档等流程后,向拟录取新生发录取通知书。

监督保障机制

1.本学院实施细则,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提交研究生院审批。

2.成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监察小组,对“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对于招生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上报学校,永久取消其报考首都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3.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学院在5个工作日内将复议结果告知申诉人;如对院级处理结果不服,在院级处理结果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研究生院进行申诉。

咨询方式

联系方式010-83911638 联系人:史老师

(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邮箱tmedu@ccmu.edu.cn

、监督电话

学院010-83911623 学校010-83911095

首都医科大学中医药学院

2022年10月28日